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8号)、《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已经开展的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偏远少数民族等类型的毕业生的帮扶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由院长牵头,制定细化“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帮扶工作方案,有目标、有举措、强过程、重结果。工作开展实行包保责任制,学院党总支书记为学院帮扶责任人,各毕业班辅导员为帮扶执行人。
二、多渠道协调沟通,建立帮扶台账
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就业系统、学生资助中心数据等渠道,协同学校各相关部门,精准摸清“建档立卡”贫困生就业意愿和就业困难状况,建立工作台账,并统一制作“帮扶卡”。
三、一生一策,实施精准帮扶
各学院要向“建档立卡”贫困生积极宣传校园招聘会、企业专场宣讲会信息,认真组织毕业生参加各场次招聘活动,点对点推送就业信息网、就业微信公众号上的就业信息,全院教职员工联动,千方百计为帮扶对象提供就业岗位,对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岗位数量不少于3:1。
四、强化过程管理,促进工作落实
各学院定期登记帮扶过程、学生求职进展、学生落实状况,并认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毕业生就业精准帮扶服务卡》,强化结果运用。
五、时间要求
各学院在7月26日前,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2019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明细表》(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86077965@qq.com;9月6日前完成纸质卡片填写,移交至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联系人:梅归归
联系方式:027-88147123
附件: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2019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报明细表.xlsx
附件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docx
招生与就业工作部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