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质课堂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了有效促进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执教能力,切实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着力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教务部部长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任任副组长、教务部副部长、教学督导专家组组长、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有关校外专家为成员的优质课堂评选工作组。
各教学单位同步成立3-5人的优质课堂评选小组,小组长由其分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担任,成员由系(教研室)主任组成。
2.校级优质课堂评选工作在其评选工作组的领导下进行,由教务部具体组织实施。
3.校级优质课堂评选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程序和标准,宁缺毋滥。
二、评选周期和范围
校级优质课堂每学期组织评选一次,采取自愿申报制。
各教学单位申报比例不超过当学期规定参评课堂总数的20%,其评选范围不包括线上课程(含纯线上课程与“8学时线下辅导型”线上课程)、所有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三、参评条件
优质课堂应是课程教学的教学准备、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和教姿教态等方面综合评价均达到校内领先水平,面向全校教师开放,对全体教师课堂教学起到示范、引领和样板作用。
参评校级优质课堂的基本条件:
1.主讲本、专科培养计划内规定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或专业课程(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和课程设计)两轮及以上的教师。
2.参加校优质课堂评选教师应具备助教及以上技术职称。
3.同一名教师一学年内教授两门及以上课程,且有多个教学班课堂,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门课程的一个课堂参评。
4.参评优质课堂学期上一学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5.参评教师所授参评课程上一轮课程评价不低于90分。
6.参评教师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
四、校级评选程序
1.申报
(1)各教学单位专职教师根据参评条件自行申报或所在教学单位组织推荐,教师本人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见附件1),报所属学院(部)初审汇总。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第1周。
(2)各教学单位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初审后将《学院(部)申报优质课堂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教务部备案。上报时间一般为每学期开学第2周。
(3)申报优质课堂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案(讲稿、课件)等主要教学文件存各教学单位备查。
2.考评
考核与评价采取同行专家评价(审阅相关材料、随机听课不少于3次/学期);学生评价(学生网上评教、问卷调查和学生座谈等);教学督导专家评价(审阅相关材料、随机听课不少于3次/学期)和审查教学文件等方式进行。其中同行专家评价和教学文件审查由各教学单位评选小组负责,学生评价、教学督导专家评价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具体安排为:
(1)各教学单位评选小组组织本单位领导、教学督导和同行专家审阅材料、随机听课,通过教学评价系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听课记录表》,形成同行专家评价意见。
(2)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通过学生评教收集学生评价;安排教学督导专家随机听课和调阅相关材料,通过教学评价系统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听课记录表》,形成教学督导专家评价意见。
(3)教务部将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后,收集汇总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教学督导专家评价和教学文件审查结果,形成优质课堂评价结果汇总。
3.评定结果
(1)优质课堂申报与考评学期的次学期初,教务部将优质课堂评价结果汇总提交给学校优质课堂评选工作组,由其对申报评选优质课堂教师的课堂进行综合评议,评价权重分别为同行专家评价占25%、学生评价占30%、教学督导专家评价占30%、教学文件占15%,最终按不超过申报数量的25%择优得出评选结果。
(2)如参评学期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未遵守课堂手机管理规定、同期其他非申报课程教学水平经查实认定较差等情况,则取消参评资格。
(3)教务部将审核通过的优质课堂名单及时在全校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优质课堂名单在全校公布;公示有异议的优质课堂由教务部和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进行联审,得出最终审核与评价结果并做出相应处理。
五、奖励办法
1.根据《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教学奖励管理办法(试行)》,对获评优质课堂称号的教师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优先推荐获评优质课堂者参选省、市相关奖项的申报,在主持申报各级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优先考虑经费支持。
六、附则
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质课堂评选及奖励办法》(校教务〔2014〕6号)即行作废。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优质课堂申请与评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