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各年级、各专业、各层次人才培养方案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以下简称“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相关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参与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负责本单位学生的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一)2019级、2020级普通本科生;2021级、2022级普通本科生只进行创新学分摸底,本年度不予统计。
(二)2021级、2022级专升本学生。
(三)2020级、2021级专科生。
三、认定项目
(一)基本创新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
基本创新学分认定项目及标准按照《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见附件1)执行。
(二)计划外创新学分认定项目
学生在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备案的计划外创新学分项目,组织单位将《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计划外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审批表》扫描件以及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反馈至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在所属学院申请创新学分,学院复核无误后计入总学分。
四、申请、认定与公示
(一)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记录表》(见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属学院。
(二)认定。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组对照创新学分认定标准、职能部门反馈的学生获得创新学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开展认定。
(三)公示。相关学院在完成创新学分认定后,一般要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无疑议或举报现象即可生效。
五、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限 | 提交材料 |
1 | 2023年毕业年级创新学分认定 | 5月12日前完成认定 | 5月16日前提交《创新学分认定明细表(2023年毕业年级)》(见附件3) |
5月16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 | |||
2 | 2023年非毕业年级创新学分认定 | 6月1日前完成认定 | 6月7日前提交《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工作总结》(见附件4)(2023年非毕业年级创新学分认定明细学院留存) |
请相关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件提交给教务部教学运行科备案。
六、相关要求
(一)创新学分申报、认定与公示工作,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资格,请相关学院和职能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专升本学生参与创新学分认定的项目应是本科修学阶段获得的成果。
(三)相关学院在学生创新学分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核实认定项目,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真实性。对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创新学分者,按学校相关学生违纪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相关学院安排专人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2023届毕业生的创新学分成绩,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不属于本通知公布的创新学分项目,暂不列入创新学分认定范围。学校教务部不针对学生个人开展创新学分认定。
联系人:牟岩 联系方式:88147069
办公地址:综合楼11楼1125办公室
电子邮箱:mouyan@wtbu.edu.cn
附件1: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本科生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学分评定标准表.xls
附件2: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与素质拓展学分认定记录表.doc
教务部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