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7]1号)、武汉市教育局《2017年武汉地区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报高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通知》、《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初中及初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精神,我校2017届毕业生申报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2017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4月17日—4月25日之间的7:00—24:00。
2.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4.网报时,申请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初中及初中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选择洪山区行政审批局为认定机构,均选择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为现场确认点。
5.在网上申请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所选择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请人信息。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6.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应牢记报名号及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这些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7.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 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或被后续注册信息替换,导致申请人网上报名失败。
(二)网报流程及相关信息填写说明。报名注册操作流程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填写规范见附件3。
三、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4月25日—4月26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
教务部1121办公室
(三)现场确认应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A3或A4纸正反打印),要求申请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PDF打印并在诚信承诺处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5.在校期间成绩单(学院、教务部盖章);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由所在学院党总支鉴定盖章);
7.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由学生自行到市教育局、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附件4);
8.个人照片一张(照片贴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意只粘贴一个角)。
每个申请人的材料用牛皮档案袋装,并打印粘贴封面(封面见附件5),所有装袋材料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成绩单、体检表、思品鉴定表)。
四、补交材料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在第一时间领取毕业证后,及时上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到教务部1121办公室,以便学校集中向武汉市教育局、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报备审核。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对所有申请人审查完备且合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对已进行网上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发放证书,预计7月上旬。申请人到学校教务部1121办公室领证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必须出具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明。领证后注意及时将1份盖章申请表归入个人档案(此表为今后证明教师资格有效性及遗失补办教师资格证的唯一有效凭据)。
六、注意事项
(一)毕业问题
在认定工作结束之前取得毕业证书,是成功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前提。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因肄业、结业、退学、降级、学分未及时修完等各种原因不能在6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准申请教师资格证。一旦发现,认定机构将直接上报教育部撤销其教师资格并追究学校和学生相关责任。
(二)申报次数问题
学生在校期间,仅在最后一学期具有一次集中申请教师资格的机会。6月20日前未获得教师资格证者,下半年起可以“社会人员”身份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符合申报条件逾期不报或网报成功但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武汉市教育局、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联系人:教务部实践科徐继安,联系电话:027-88147069。
附件:
1.(高校个人申报)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名工作使用手册
教务部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