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3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glxy发布时间:2023-03-25浏览次数:196

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面向 2035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 动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知识体系建构和高校咨政服务能力 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 号),现将 2023 年度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1.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研究期限为 3 年,具体类别分为:

(1)规划基金 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 10 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 经费不超过 8 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 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 8 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条件和通知将另行发布。

为支持西部和边疆地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本 次项目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

2.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 年公布的《学科分类 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 (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 (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 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 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 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 (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 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 (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申报条件

1.本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 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 1 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 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 (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3 年 1 月 1 日以 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 “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 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 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3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 2021、2022 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三、申报办法

1.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地 方高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其他 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 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 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自 2023 年 3 月 24 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 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 明和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无需报送纸质申报 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 1 份带有负责人及 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统 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 号)使用和管理,需 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 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学校科技部在此之前对本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 确认。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 正,《申请评审书》B 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 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 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4.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 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 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信箱:xmsb@sinoss.net。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88147209

附件:附件: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pdf

科技部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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