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已发布,现将我校有关申报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申报者认真学习《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一、时间安排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者从社科处网上下载《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表》,请严格按照形式审查表的要求进行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填写格式及注意事项请参照“附件5:申请书样表”。
2.科研部形式审查。各学院将本单位申报材料集中后,将审核后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表》(每个项目一份)于2017年1月6号前报科研部进行形式审查(专家初审),由于申报时间较短,请各位申报者尽量提早将材料交给科研部审核。初审时申请书中需本人签字部分可先不填写,但是必须保证相关人员知情并同意。科研部初审完毕后于2017年1月14日前返还学院。
3.由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和聘请有关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由于项目申报正值寒假期间,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受理申报材料及审核截止时间。
4.2017年2月13号前以学院为单位送交修改后的材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的申请书1式1份(不需要活页),学院盖章的分学科排名汇总表一份。科研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限额规定确定排序推荐上报名单。2017年2月15日返还申报材料。
5.2017年2月22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最终版申请材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的《申请书》、《活页》一式6份、A4双面打印《形式审查表》一份)及电子版(文件名: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学院-申请人姓名-申请书;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学院-申请人姓名-活页)。
二、课题和经费
(一)研究类型:
基础研究要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研究时间3-5年(2017-2021)。
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研究时间2-3年(2017-2019)。
(二)选题
《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
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
具体题目: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
自选课题: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三)学科分类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四)资助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
重点项目35万元;
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均可从全国哲社规划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请人条件
(一)资格条件
重点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二)限定申报
1.以下人员不能申请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
2017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017年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7年3月1日之后的、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课题组成成员的限制
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2.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3.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申报,逾期不候。未经学院审查和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本次申报严格控制数量,对论证不好的,不予上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动员有申报资格的教师申报项目,尤其是发动青年教师、博士后申报。
联系人:曾荷爱 88147209 807163680@qq.com
科研部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