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将组织对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 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
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负责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总体安
排,包括试卷命题质量、试卷考核情况复查和组织校级抽查等。
根据学校教学质量建设的需要和惯例,在上届校级教学专项检查成员两年届满后,拟组织推荐新一届校级教学专项检查成员,具体通知见附件1。
(二) 各学院(部)教学专项检查小组
组长: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 副主任)。
成员:各系(教研室) 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
各学院(部)检查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自查、整改等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一)4月13日-4月23日,各学院(部)自查互查。
1.任课教师对 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的所有考核材
料进行自查。
2.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互查,并做好记载,填写附件4、5。
(二)4月24日—28日,各学院(部)整改。
(三)5月12日前,学校抽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针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及考核方式改革课程的考核材料。
(一) 卷面情况:试卷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 阅卷环节:评阅规范性、评分情况 (用正数给分,各大题要汇总并标注总分;分数纠错处是否有阅卷教师签名等) 、核分情况、集体阅卷情况等。
(三) 试卷装订及考查课材料归档情况。
(四) 监考环节:有监考记录单并经监考人签字。
(五) 重点检查考试成绩分析报告,从卷面解答情况分析教与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
(六) 检查标准见《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课程考核试卷命题、评阅、归档工作规范》。
四、检查要求
(一) 各学院 (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制度,熟悉规范要求,对照标准自查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做好详细记载。
(二) 各学院 (部) 专项检查小组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不得无故降低检查标准,简化检查程序。各教学单位应在完成 2022-2023 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全面自查与整改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课程考核自查 总结报告 (见附件 3 ) ,并将试卷及考查材料检查情况表 ( 见附件4、5 ) 纸质件汇总后于 4 月 23 日前提交教务部教学运行科。
(三) 各学院 (部) 必须针对本单位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
(四)校级教学专项检查组将在各单位组织整改后进行抽查。
五、检查结果处理
本次课程考核材料检查结束后,教务部将对有关检查情 况进行通报。同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严重问题,教务部将严格核实并根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处理。
联系人:周维维 电话:027-88147245
办公室:综合楼 11 楼 1126 室
教务部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