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经个人申报和人事部审核,认定黄净、周国洋、周乙、安锋、吴红艳、余毅、金宏莉、蒋珩、崔焕萌、李霞、刘雯、黄金红、汪小芬、葛蓁、彭敏、薛莲、肖丹丹、曾鹤琼、喻晓、邓明华、朱文婷、韦琴、胡武艳、易玲、郑承华、张梅贞、陈媛媛、华丽娜、周玥伶、何轩、赖莉莉、李微微、王春霞、柳薇、徐慧、徐郑冰、袁艺、李由、罗纯、赵莹、杜玮卉、吴利霞、杨丹、李锐东、朱姝帆、樊艮、石莹、喻光伟、李晶等49位同志为“双师型”教师。
人事部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