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批次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ggkb发布时间:2015-05-14浏览次数:401

 

各教学单位: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批次期末考试于2015516开始,2015524结束。为做好本次期末考试考务、监考和巡考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务工作

1.各学院在考前通过班团会等形式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学院应强调学生考试期间应携带学生证(若遗失,则应到学工部办理身份证明)入场考试,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2.各院(部)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下达监考工作通知,确保已安排监考任务的教师知晓,并按时到岗。各院(部)负责人审批《太阳成集团tyc234cc主页监考调换申请表》(见附件2)时应严格把关,以维护考试纪律及考试的严肃性。

3.请各院(部)教学秘书于第11周周三在综合楼704室领取试卷,各院(部)教学秘书在准备考试试卷时认真检查试卷,发现有缺页或印刷错误的,应及时报教务部,以便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同时,每个考场均需要打印考场学生名单。

二、监考教师工作要求

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按要求进行监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认真做好考场布置与考场清理工作。

2. 开考前,监考教师一定要核对学生证件,证件不齐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并监督考生在考场学生名单上确认签字。

3. 督促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指定位置,合理安排考生座位。

4. 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聊天,不玩手机,不看书、报。

5.做好考生违纪行为的预防与处理工作。

6.监考老师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如实记录《考场情况记载表》。

三、阅卷、登分

1.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组织教师阅卷。要求任课教师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

2.由多名教师担任同一门课程的考试,学院(部)应组织集体阅卷;其他课程由各学院(部)组织有关教师阅卷。阅卷教师务必妥善保管试卷,防止试卷丢失。

3.试卷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试题的评分必须按给分点给出正分,并在试卷上有明确的标识。

4.学生成绩由教学单位按学校统一要求登录,超过7天未登录完成的将按教学事故处理。(即2015531之前务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5.各教学单位教学秘书应及时处理信息异常考生(考场名单中没有名单、录入无学生名单等)考试成绩。

6.本次期末考试课程试卷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装订,装订顺序和以前一样。

四、考试巡查

本次期末考试,对于同一考试时间段考场数超过5个考场的学院,可自行安排分管教学副院长或者书记进行巡视,考试当天将巡考记录单交到1127室。经巡查发现未履行《监考守则》的监考员,够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未构成教学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其他

1.本次考试安排,监考教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教务系统WEB端进行查询。网址:http://rz.wtbu.cn/jwweb/

2.主监考教师负责领取试卷,辅监考教师负责领取学生考试证。

3.公共课领卷地点: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线性代数》在综合楼937办公室领取试卷;
                                              教务部

                               2015年5月8